天津参保人员转异地就医确认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4-09-22 11:49:49



天津参保人员转异地就医确认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转异地就医确认

事项编号

1005

责任处室

综合业务协调处

事项类型

职责性管理事项

承诺期限

附加时限

立等可取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能否

网上申报

办理窗口

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三楼)

联系电话

12333(白天)

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

办理依据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劳局[2001]316号)

申请条件

除北京协和(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外,由本市转至外埠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应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所需材料

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报的《转诊转院登记表》及病情摘要。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1、申请。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转院人员或家属向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申请办理。

2、审核。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医疗保险窗口、医疗保险经办窗口并联办理审核手续,填写《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诊转院并联办理审核表》。

3、送达。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