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遂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进度
2023-2024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具体安排由施教机构确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
三、学习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登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积极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认定和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且经考核合格,其学习情况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条件。
(二)发挥基地作用。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为更好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有效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我市将充分利用网络教育优势资源,鼓励国家、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搭建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公需科目远程网络在线学习。目前,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代国培(四川)教育科技研究院(www.sedu.net)已开通了我省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专栏,将陆续上线相关学习课程,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也可自行选择其他的国家(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习,学习取得的公需科目学时,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认定。
(三)做好监督检查。继续教育机构要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证明;要向社会公开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收费标准等情况。为确保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将适时对全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有何意见建议,请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25-5866012、0825-581998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