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注意事项
一、在何种情形下,特别表决权股份应转换为普通表决权股份?
在以下情形中,特别表决权股份应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表决权股份:
一是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在此情形下,特别表决权股份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转换为普通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剩余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等情况。
二是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三是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四是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投资者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二、关于科创板股票的定价方式,投资者应当注意什么风险?
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询价定价方式,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
同时,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三、科创板企业实际交易股票数量是否有可能大于原计划首次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条件的限制,即存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束后,发行人增发股票的可能性。
同时,相对于主板上市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也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四、科创板企业是否存在盈利方面的风险?
因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所以,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此外,提醒投资者注意,对于上市公司存在未实现盈利、业绩由盈转亏、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异常的,保荐机构应当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投资者也可以从保荐机构出具的报告中了解相关信息。
五、相较于沪市主板市场,科创板退市制度有哪些不同?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