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sjkw.tl.gov.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0-02-11 08:49:52



铜陵市市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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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卫生计生委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依法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急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省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组织协调及政务服务工作。拟订、指导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等工作。

  (二)规划信息财务科。承担健康铜陵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与所属单位财务监督指导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健康脱贫工作。

  (三)体制改革科。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开展地方病防控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地方病防控体系。承担全市卫生应急、紧急医疗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医政医管科(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等的评选及管理工作。落实并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短缺药品预警等工作。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六)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七)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政策法规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监督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食品安全标准备案、风险监测和评估。

  (八)健康产业促进科(老龄健康科)。承担全市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并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

  (九)妇幼健康科。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宣传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双创”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十二)中医药管理科。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62-2820394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邮编:244000 E-mail:xuqin03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