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http://222.82.232.162/
机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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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职责(试行)
一、贯彻党和国家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相关部委的工作部署。 二、研究拟定自治区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统筹协调自治区中医药资源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促进自治区中药民族药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负责自治区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活动和机构的管理;负责自治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国家安排的考试命题等工作;负责自治区中医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中医民族医药工作。 五、拟定自治区中医民族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