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卫生局网站:wsj.urumqi.gov.cn
办公室主任电话: 2351576
热线电话: 2351677
医政处: 2351070
人事处: 2351079
投诉电话或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2351570或2351571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并指导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对卫生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4.制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及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血液中心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