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德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不再收取参训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费用,需要参训的可直接联系培训中心窗口,电话:2300488。 德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