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城市管理局
亳州城市管理局:https://cgj.bozhou.gov.cn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政策、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参与起草城市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市级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研究拟定行业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审批;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市级简理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拟订市城而规划区市级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经批准后并监督实施: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行政审批:对市城市规划区市级管理的城市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承担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行政审批;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相关行政处罚权行使。负责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央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推施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8-5996123
邮编:236800
地址: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