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rzy.dl.gov.cn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
邮 编:116012
电 话:0411-83722646
信 箱:ghj_zwgk@dl.gov.cn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大连市规划局、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海洋局牌子。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十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十八)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十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指导海洋经济发展。
(二十一)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二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二十四)监督国有林业资产。
(二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十六)负责垂直管理行政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