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2-01-04 08:50:47



上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各区房管局,市、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
        为落实《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1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实施网签。
        为确保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有效衔接,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时,对于符合网签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收取网签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充操作口径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充操作口径
        为配合落实《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1号)文件,结合本市现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请各区房管局指导各街镇受理中心,按照如下操作口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
 一、2018年7月1日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后的操作口径
        (一)各街镇受理中心受理新增登记备案时,申请人提供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应当告知租赁当事人,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住房证明样张及合同示范文本另附,或至知识库查询)。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后附样张);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二)未办理合同网签的,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如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合同网签。
        (三)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当事人应现场承诺提供的网签合同真实有效,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申请书中“申请人承诺”新增了承诺事项,后附申请书样张) 二、补充操作口径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沪房管规范市[2013]2号文件继续有效。就各街镇日常工作反映较多的问题,参照以下口径办理。各街镇在办理业务时,补充操作口径优先于现有操作规则,补充操作口径的未涉及事宜,仍应按照现有操作规则办理。
        (一)申请材料中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应当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二)取消新增合同登记备案的单方申请,保留注销登记备案中,房东单方申请注销登记备案。
        (三)取消“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业务种类,合同到期后续租的,应办理新增登记备案。
        (四)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五)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六)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七)公共租赁房项目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住房证明包括:
        1、已取得产证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尚未取得产证的,若属集中新建项目的,提交公租房公司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属配建项目的,提交开发企业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企业与公租房公司的房屋移交证明文件。
        (八)新增一类“住房证明”: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各区房管局应根据现有操作规则和补充操作口径,负责本辖区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指导,做好网签、备案衔接工作。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管理事项。
 附:
        1、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样张)
        2、不动产权证书(样张)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住房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弄xx支弄xx号xx室”。
 三、【部位】: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部位,例如“南卧室”等。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例如“张三”,“身份证”,“310xxxx”;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六、【机构、企业】: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七、【面积】: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使用面积按照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八、【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九、【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
 十、【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十一、【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十二、【申请日期】:按照等于或者晚于合同订立的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