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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04-07 08:32:17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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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指南

一、申请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合格产品;

(二)生产量和销售量符合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三)列入最新公布的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指南查询地址:http://202.127.42.49:8080/nongji/front/main/cpzlzn.do?id=1);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还应当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申请前五年内,未违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一般由生产者进行申请,由销售者申请的,应当提交生产者签署的委托书。

农业机械生产者营业执照(境外生产者为法定登记注册文件)的经营范围内应包含申请产品。

三、鉴定申请表应当按照一个独立的申请产品填写,符合大纲规定的涵盖机型或鉴定单元,应与主机型合并申报。

四、同一产品不得在不同鉴定机构之间重复申请。

五、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行网上申请,申请网址:http://login.zwfw.moa.gov.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202.127.42.49%3A8080%2Fnongji%2Ffront%2Fmain%2Fapply.do,具体操作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202.127.42.49:8080/nongji/article/content/202011/5220/1.html)。

申请者在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报系统中填写鉴定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技术规格等信息。

境外企业申请的应上传简体中文版的企业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上传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证书及附件;

如有可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在申请时上传。

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相关文件后,经检查无误后提交鉴定申请,鉴定一经提交,信息无法修改。下载打印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签字应有授权书)盖公章后,将申请表一份寄给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

申请表须经扫描上传到申报系统后才完成申请,否则鉴定总站无法网上接收申请。

六、接收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通知申请者受理结果。受理审查工作见《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审查流程图》。

七、通过受理审查的企业,在接到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项目分配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联系方式与项目承担单位联系开展推广鉴定。

八、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1894

邮寄时注明推广鉴定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