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医保局电话
平湖市医保局部门电话如下: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506128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挂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管理科牌子)。联系电话:0573-85061296
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医疗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规则。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指导业务经办机构工作开展。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经济性评价。承担医保经办事项审核。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和结算等相关规定。拟订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改革制度,指导监督招标采购工作。
(三)基金监管科(挂智慧医保科牌子)。联系电话:0573-85553510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