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申报2019年度广州工伤保险费率优待条件的通知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自行申报2019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优待条件的通知
我市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简“办法”,见附件1),为做好2019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浮动费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持有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用人单位整体的安全生产条件被依法评为达到相应的标准化等级,不包括用人单位仅有部分分支机构、部分项目、部分设施设备等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填写《广州市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应证书原件进行扫描,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bgssyk@gz.gov.cn。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
四、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限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有关申报事宜请与我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联系,联系人:郑伟锋;联系电话:83516981。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