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试题及答案-多选题二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08-09 06:21:00



政府购买服务试题及答案-多选题二

  11.以下哪些事项不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ACD )

  A.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事项
 
  B.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C.同时包含服务与工程的项目
 
  D.融资行为

解析:以下各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并列入指导性目录:
 
  (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事项;
 
  (三)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工程; 
 
  (四)同时包含服务与工程的项目;
 
  (五)融资行为;
 
  (六)购买主体的人员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七)由政府提供的效率效益明显高于通过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以上第(二)至(八)项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通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方式实施。比如,政府开展公共工程项目,应当优先考虑通过合法合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确需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应当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规范实施。再如,政府设置(购买)公益性岗位。这是国家对某些社会群体的就业扶持政策,需要认真落实,但是不应将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当然,对于哪些事项不能购买,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际推进,在对具体事项的认识上可能还会有变化。
 
  12.关于公益创投,表述错误的包括(AD )

  A.公益投资者是公益创投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B.当公益创投的投资主体为政府时,公益创投实际上也是一种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只不过更加强调通过这种购买行为来扶持承接服务的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或者是培育新的服务组织
 
  C.公益创投是对公益事业领域传统培育模式的一次改革与创新
 
  D.公益创投也称为“公益风险投资”,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提供公益服务

解析:公益创投也称为“公益风险投资”,这种投资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增强被支持组织的可持续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公益创投包括三个主要要素:(1)公益投资者。他们是公益创投的主体,主要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和政府,其作用在于对受助组织给予各种支持,除了提供资金、场地、办公设备等硬件支持外,还提供管理技术培训、人力资源扶持与开发等软件支持。(2)符合创投使命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实现公益创投目标的载体。通过公益创投, 社会组织在项目管理、技术、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能力能得到大幅提高,从而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3)社会目标。社会目标是公益创投追求的最终目的,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和最低的成本换取社会价值回报的最大化。公益创投是对公益事业领域传统培育模式的一次改革与创新,传统的政府拨款对非营利组织而言是“被动输血”,公益创投强调发展社会组织的“主动造血”能力, 包括培养社会组织自主寻求发展所需的各种社会资源的能力, 以及其他非资金的支持。
 
  当公益创投的投资主体为政府时,公益创投实际上也是一种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只不过更加强调通过这种购买行为来扶持承接服务的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或者是培育新的服务组织。
 
  13.规范处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要求有哪些?(ABCD )
 
  A.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正确方向
 
  B.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C.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D.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解析: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做出规范。一是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正确方向。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坚持费随事转,注重与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转制改革、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政策相衔接,带动和促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二是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内容应当是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各类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三是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购买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考虑,合同期限应严格限定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期限内。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是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金融机构等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或超越权限签订应付(收)账款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五是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应当将年度预算中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可查询、可追溯。
 
  14.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问题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ABCD)

  A.容易混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和政府聘用编制外人员
 
  B.破坏了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相关制度规定的严肃性
 
  C.背离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初衷
 
  D.容易造成政府编制外人员膨胀、经费无序增长等不利后果

解析: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购买岗位”等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用工的不规范做法,混淆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和政府聘用编制外人员,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精神和要求,破坏了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相关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完全背离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初衷,容易造成政府编制外人员膨胀、经费无序增长等不利后果。
 
  15.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的主要工作包括( ABC)

  A.购买主体应当做好购买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确定购买服务项目时,应当确认涉及的财政支出已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安排
 
  B.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咨询评估机构、专家等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C.购买主体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需要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的项目,应当同时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D.购买主体应当做好购买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衔接,确定购买服务项目时,应当确认涉及的财政支出还未在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中安排

解析: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主要工作:
 
  一是购买主体应当做好购买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确定购买服务项目时,应当确认涉及的财政支出已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安排。
 
  二是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咨询评估机构、专家等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三是购买主体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需要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的项目,应当同时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16.凭单制政府购买服务的特点包括(ABCD )

  A.体现政府对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进行鼓励、扶助的政策意向
 
  B.将对服务供给主体的最终选择权分散化处置并交付给每一个受益对象,由受益对象自行选择满意的供给主体为其提供服务
 
  C.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补助,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采购
 
  D.凭单通常采取代金券的方式而非现金

解析:所谓凭单制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部门向有资格消费某一特定公共服务的个体或组织发放购买凭单,通常也称代金券、消费券或服务券,有资格接受凭单的个体或组织选择特定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使用凭单进行“消费”,服务供给主体用接受到的凭单向政府兑换现金。凭单制的特点:(1)凭单是围绕特定公共服务而对特定受益对象实施的补贴,体现政府对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进行鼓励、扶助的政策意向;(2)在凭单制中,政府通过向作为受益对象的特定个体或组织发放凭单,将对服务供给主体的最终选择权分散化处置并交付给每一个受益对象,由受益对象自行选择满意的供给主体为其提供服务,供给主体提供服务后获得凭单并以此向政府结算资金取得回报;(3)凭单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补助,是直接补贴消费者而非生产者,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因为凭单制中的政府支出某种意义上具有转移性支出的特点;(4)凭单通常采取代金券的方式而非现金。实践中对于与消费者的主观感受联系密切,难于说明质量标准、规格的“软服务”,如特殊教育、老年看护等,多使用这种形式。
 
  17.关于实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拨改买”工作,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BCD)

  A.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迅速减少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
 
  B.政府新增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优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
 
  C.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坚持有序推进、稳健操作,防止急于求成
 
  D.协调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防止“换汤不换药”

解析:政府购买服务强调公平竞争,《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提出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进行,主要是考虑与其他类型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相比,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从职能定位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是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不适宜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从机构编制管理看,目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实行事业编制管理,编制内人员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政策。另一方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保障公共服务稳定供给的重要力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的高素质人才、专业设施和丰富经验,是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而社会组织等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承接主体总体发展相对滞后,数量少、规模小,服务承接能力有限。这些情况决定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继续是提供相关领域公共公益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政策,既利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也利于原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得到稳定供给。
 
  基于上述考虑,对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当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一定时期内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该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边继续提供公共服务边改革。这样做,既能充分发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的优势,促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稳定发展;也有利于促进解决财政资金“重分轻管”问题、实行结果导向管理。

通过直接委托实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拨改买”只是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阶段性措施,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统筹制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步骤,坚持有序推进、稳健操作,防止急于求成,出现执行政策走样。二是在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要协调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防止“换汤不换药”,简单将财政拨款改为直接委托购买,或借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扩大事业单位支出。三是政府新增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优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
 
  18.各类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和改革要求是(BC)

  A.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B.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C.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待明确分类后按要求实施改革
 
  D.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解析: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四类,分类改革完成后,只有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由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处于上述四类事业单位并存的状况,而且还有少量事业单位尚未分类。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定位,各类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和改革要求为:(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4)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待明确分类后按上述定位实施改革。

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资格取决于是否承担行政职能。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其功能定位是负责直接提供特定领域公共公益服务的主体,与行政机关性质不同,不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指其不能购买其承担的主要事项,即不能将自身的主要职能委托出去。为完成自身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以采购所需辅助服务事项。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资格取决于是否具有市场经营资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根据其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因此,作为政府举办并保障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应当全力履行好政府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责。如果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利于其集中精力履行好政府赋予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鉴于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宜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保障和管理,强化公益属性,有效发挥政府举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并不意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公益服务不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如果现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能力不足等原因,暂时难以满足相关公共服务需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向有条件的的社会力量购买相关服务作为补充。但在具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前,同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一边向社会力量购买、一边出现现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能力闲置现象。

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不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有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也有主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职能定位和财政保障情况较为复杂,在未确定分类前,不宜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待其明确分类后按照《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19.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管理方面需要进行调整的事项有( ABCD)

  A.实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部门本级管理,不再直接作为事业单位经费
 
  B.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统一核算,依法纳税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
 
  C.政府部门作为购买主体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接服务的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D.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购买主体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承接服务的事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答案: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后,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和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一是实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部门本级管理,不再直接作为事业单位经费。二是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统一核算,依法纳税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三是政府部门作为购买主体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接服务的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四是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购买主体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承接服务的事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20.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措施有( ABCD)

  A.加强绩效管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及指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积极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
 
  B.推动社会组织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契机向专业化发展,提升服务承接能力
 
  C.加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信息记录、使用和管理,将社会组织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D.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履约管理,督促社会组织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解析:实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如何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及指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积极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
 
  二是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契机向专业化发展,提升服务承接能力。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信息记录、使用和管理,要求购买主体将社会组织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让诚信的社会组织优先获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机会。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履约管理,督促社会组织保质保量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