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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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示范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示范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示范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示范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示范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相关执法活动。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示范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示范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示范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指导示范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示范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示范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示范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示范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示范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示范区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示范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示范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示范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示范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示范区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示范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示范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示范区检验检测工作。拟订示范区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示范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示范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示范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示范区除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示范区除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以外的药品检查和处罚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审批备案、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问题产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负责示范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源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济源市黄河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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