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zhoukou.gov.cn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周口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经营和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周口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全市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标准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二十一、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依授权负责全市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二十三、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科室职责
(工作部门)
办公室:(0394-838311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信息统计等工作;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法制科:(0394-8384210)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财务科(审计科):(0394-8382532)拟订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及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预决算及各类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公平交易科:(0394-8394235)拟订全市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0394-8398792) 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市场规范管理科:(0394-8394038)订全市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企业注册科:(0394-8394227 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电话:0394-8528397) 拟订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地区)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应用工作。
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0394-8380740) 拟订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工作,承担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和公开工作。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0394-8384234) 拟订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指导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实施登记注册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0394-8394232) 拟订全市商标管理具体措施;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解处理有关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周口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信息,拟定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指导广告网络监测平台业务应用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0394-8383050)拟订全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具体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市网络交易市场舆情监测工作;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重大案件。
人事教育科:(0394-838420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承办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有关事项,参与全市创业人才发展规划有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0394-8390085)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0394-8384233)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工作。
监察室(0394-8383026)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0394-8219090)
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合同欺诈行为等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和跨地区的案件;承办市政府、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案件。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0394-8369610)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所属单位"3.15"投诉中心的工作;负责消费者投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的快速分流、跟踪、督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组织协调消费者投诉的涉及跨地区案件的快速处理。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0394-8383896)
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12315数据分析系统、网络交易监管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及电子政务等工作。
周口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0394-8385315)
负责周口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周口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0394-8383037)
负责全市个体私营组织的非公党建工作;负责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开展政治、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制建设,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投诉;指导系统各单位非公党建业务工作。
周口市商标发展广告监测指导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商标、广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商标广告活动;受理有关商标侵权行为的投诉,协助政府开展打假扶优工作;协助开展周口市知名商标评选;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广告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受理广告违法行为的投诉;协助政府开展打击违法广告工作。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服务中心:(0394-8396610)
负责注册登记政策咨询解释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开展有关注册登记业务培训;配合市局做好注册登记窗口服务,对各类注册登记事项流程进行管理;负责注册登记窗口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管理更新工作、电子档案制作和录入工作,协助注册登记窗口开展有关数据信息的统计、上报、发布和分析等服务工作。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0394-8588799)
负责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市局机关公用设施设备、办公用房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办公通信、车辆、卫生及后勤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制定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管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配合市局办公室做好市局机关会议会务保障工作;配合市局做好企业档案信息查询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