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http://124.117.226.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于2008年11月13日, 经新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新机编办〔2008〕213号), 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暂定事业编制8名,含2名领导职数,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暂由自治区卫生厅代管。单位内设综合科、集中采购科、交易与结算科、信息科四个科室。 主要承担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与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等工作。
联系电话:0991-8560051 、852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