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9-06-26 06:49:35

2019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师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即日起,师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按专业技术岗核定工资的“双肩挑”人员、“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政工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平台,网址:xjbt.yxlearning.com)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通过专技平台,采用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抽审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初进中、中进高)资格的重要条件,并将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是岗位聘任、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不论是否继续晋升职称都必须完成)。其中,公需科目(以现任级别为准,不能越级学习,如现任初级学初级)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采取网络学习、集中面授为主,其他学习形式为辅的方式,每年不少于60学时,教育、卫生系统必须完成30学时的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任务,专业科目以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为主(进档不作集中面授要求),将培训结果录入专技平台,实行学分制的行业,每学分按一定的比例转换后统一计入专业科目学时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上一级(初进中、中进高)专业技术资格时,除完成各年度的学习任务外,还需在一个申报周期内,参加一次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集中面授(申报初级职称参加初级,申报中级职称参加中级,申报高级职称参加高级),学时数按规定计入相应年度的专业科目的学时。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集中面授通过专技平台报名即可,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继续教育证书由专技平台采用电子证书的形式,上传正规证件照统一制作,单位和个人可自行登录专技平台进行打印。2019年是兵团继续教育工作过渡年,已参加过2017、2018年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并取得继续教育纸质版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将获得证书情况以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的形式计入专技平台,如2017年参加集中面授可通过学时申报分别计入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参加集中面授可通过学时申报分别计入2018年、2019年、2020年度,原纸质版的继续教育证书过渡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作废,原纸质证书上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按规定程序经核定,通过专技平台上传信息,经审验、审核后,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证书档案。

(六)参加“访惠聚”驻连(村)工作,到基层、南疆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和挂职锻炼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度全部公需、专业科目学习任务,如2018年2月—2019年2月跨年度参加以上任意一项工作,只能通过学时申报计入一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不能计入两年,如计入2018年度,2019年度必须完成90学时的任务。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认定当年无需参加集中面授,次年须参加。本科毕业工作第一年无需参加集中面授,次年须参加。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将其原件上传至专技平台,并将证书管理号、专业资格考试名称填写完整进行相应学分核减,证书只能抵扣一次,不得多次抵扣。

二、学习方式

(一)网络学习

1.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专技平台进行注册,根据提示,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学习过程中需认真观看视频,完成考试题目,考试挂科可免费补考5次,考试期间一直不作答将会自动退出,考试将会作废。

2.专业科目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和形式有规定的,如教育、卫生系统需完成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结果由相关部门或单位通过专技平台计入个人专业科目学时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无特殊规定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岗位类别通过专技平台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任务。专业科目网络学习未设置考试,学完即可。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下列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凭相关有效证明,通过专技平台,计入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1.参加兵团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2.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出国进修;

3.参加师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4.参加“访惠聚”驻连(村)工作,到基层、南疆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

5.通过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相关考试;

6.参加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其他继续教育的方式。

(二)集中面授。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面授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专技平台自行报名参加。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面授工作。兵团干部学院主要负责高校教师、会计、统计、审计、农牧、科研系列,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主要负责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系列工业类、艺术、新闻图书档案系列,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主要负责卫生系列,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工作。各师市继续教育基地举办所属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集中面授工作。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学时数计入专业科目的学时。各基地举办的集中面授培训班、培训时间、地点,统一由专技平台发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学习需求选择相应的班级报名、学习。

三、学时数计算办法和标准:

1.参加国家、兵团、师市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时数由基地审批部门按实际学习时间确定。

(2)参加国家部委、协会、学会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或选派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参加兵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确定。

(3)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取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学历,可视同完成当年专业科目的学时数,并将毕业证书上传至专技平台。

(4)参加国家部委、协会、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兵团(省)级学术活动,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4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4学时。年度计入专业科目的学时数最多不超过40学时。

(5)通过全国高级(40学时)、中级(35学时)、初级(30学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对应学时计入当年专业科目;通过全国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的计入完成当年专业科目40学时。

(6)参加“访惠聚”驻连(村)工作,到基层南疆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和挂职锻炼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兵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可视同完成当年度全部公需和专业科目的学时数。跨年度只能按次数免,今年如果免学,次年将进行网络学习。

(7)通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相关考试,可分别视同为完成年度专业科目10学时的学习。

(8)其他类别的继续教育形式,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兵团业务主管部门参照上述标准确认学时数,并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时登记和审验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计入专技平台,如作弊伪造计入专技平台,将严重影响职称申报、评审及年度考核结果,当年度一票否决,不得申报职称。

1.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研修或进修的,由继续教育基地或个人进行登记。

2.参加考试、“访惠聚”、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访问等,由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登记。

3.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网站学习,由专技平台自动登记。

4.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数、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登记情况审核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必须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初审。

2.公需科目学习登记情况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3.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进行审核认定。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的最终结果进行抽查审验。

六、证书管理和使用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称《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监制。各系列职称评审所需的各种继续教育证书、证明材料等均由专技平台统一打印的《继续教育证书》所代替。

2.《继续教育证书》的证书编码、内容、样式、电子签章等由专技平台统一自动生成并设有防伪二维码标识。证书编码由15位字母和数字组成,前2位大写拼音字母缩写,代表专业技术系列,如高校教师系列的拼音字母缩写为“GX”,第3位大写字母缩写,代表专业技术界别,A表示高级、B表示中级、C表示初级,第4-7位数字代表年度,第8-10位数字代表各师市、兵直单位,第11-15数字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专技平台注册时自动生成。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可自行打印。

3.凡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兵团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兵团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国家级或兵团级各类专家人选者,按规定需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继续教育证书》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之一。师市、兵团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师市级专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参照执行。

1.继续教育经费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的,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兵团和师市有关培训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2.《继续教育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情况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作为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信息、学习记录、学时申报等内容的一级审核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所填报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不予登记确认,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的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录在职称申报档案中。《继续教育证书》的等级、审核、认定应当有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翻印。对用人单位出现严重违规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单位当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有违反证书登记管理行为的,依照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部署到位。师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服务、监督和检查,扎实做好继续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二)广泛宣传,确保全员注册。师市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利用多种媒介加大继续教育宣传力度,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政策的理解到位,做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注册,按年度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三)明确职责,确保顺利推进。师市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专技平台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严格审核上报信息,对过渡期内发生的各类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化解。

(四)结合实际,做好保障工作。师市各用人单位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联系人:陶慧、罗雪娇

联系电话:0906-3371195

专技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热线:400-806-8255

附件1:各团场、主管部门、学校账号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各团场、主管部门、学校账号

团/农场

所属人社

账号

密码

181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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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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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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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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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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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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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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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团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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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同级人社

账号

密码

第十师办公室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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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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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党委会组织部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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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党委宣传部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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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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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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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教育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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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司法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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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财政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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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国土资源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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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建设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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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交通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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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水利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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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农业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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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卫生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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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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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审计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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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统计局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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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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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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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残疾人联合会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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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归属单位

账号

密码

181团中心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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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团一营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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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团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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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团童馨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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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团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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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团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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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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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团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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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明珠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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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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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团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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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团第二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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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团幼儿园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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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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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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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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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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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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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团第二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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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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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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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团第二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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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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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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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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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团中学

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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