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9-06-21 07:09:30

2019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4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目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3版(以下简称学习平台)已全面上线运行,各级要充分利用新的学习平台,积极构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

1.面授业务网上办理。各基地开展的面授培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考试、成绩系统自动上传。网上缴费提供个人自行缴费和基地批量缴费两种方式。

2.支持电子发票功能。结合各基地实际情况,分批次完成各基地税务发票系统与学习平台的对接,实现各基地为单位或个人开具电子发票的功能。

3.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计划下达、开课申请、基地考核、总结上报等全部网上办理,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基地工作总结由原来的每季度报送一次改为每年报送一次。

4.规范网络课件资源。网络学习课件实行目录管理,平台按照职称系列建立网络课件学习目录,以便学员准确选择学习科目,网络课件全省统一标准,并实行定期滚动排序。

5.实现数据协同共享。继续教育平台与职称评审系统实现对接,职称评审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将从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提取数据,逐步取消证书或书面材料学时认定。

(二)不断促进继续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加强基地软硬件建设。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联系,加快建立以专职为主、兼职补充,专兼结合的高素质继续教育师资队伍。要积极加大对培训场地、教学用具等硬件设施上的投入,不断改善培训条件。二是要积极探索改革教学培训方式。要积极适应当前继续教育的新形势,积极推行菜单式选课和上门送培训等服务模式。三是要完善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师资队伍管理、培训组织管理、参训人员登记考核管理等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推动业务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要加强对基地的监督管理。各继续教育基地的上级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定考核措施,严格各项制度,强化对继续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检查基地运行情况,规范培训收费与支出。省人社厅下半年将对部分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考核,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压缩培训学时、成绩管理混乱、使用盗版教材等现象开展重点核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认真实施中省高级研修培训项目。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6号),省人社厅将承办3期国家级高研班,同时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聚焦高精尖缺、聚焦创新创业、聚焦改革发展,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征集工作,遴选确定1期“院士大讲堂”、10期“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项目,培养2000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宝鸡教育学院、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宝鸡市分校两个省级基地要积极争取相关项目申报。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也可根据自身专长,申请面向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班次。

(四)大力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省人社厅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高级研修项目要将“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内容纳入课程体系,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安排不低于12小时,高级研修项目学时安排不低于4小时。

(五)坚决落实贫困地区降费政策。各基地在继续教育收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有关规定,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省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时,收费标准由5元/小时降为3元/小时,在学习平台参加网络学习时,收费标准由4元/小时降为2元/小时。

二、培训科目安排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公需课目

1.科目名称。2019年公需课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共计2个,分别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

2.学时分配。公需课每个科目12小时,专业技术人员面授和网络学习均须学完两个科目,公需课网络学习承办单位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

3.教材。2019年公需课科目全省使用统一教材,省人社厅已招标确定。具体如下:

教材名称:西迁往事

出 版 社: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

教材名称: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出 版 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3301383560   邮箱:1578979889@qq.com

(二)专业课目

1.科目名称。2019年专业课科目由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专业范围、学员需求、业务需要确定科目,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2.学习形式。专业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课网络学习承办由各基地按照管理层级逐级申报,省人社厅核准后确定。

3.教材。专业课科目教材由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自行确定。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网络课申请流程

1.公需课。省人社厅确定科目名称,遴选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制作课件,并将课件核准后置入学习平台。

2.专业课。各基地根据自身专业范围确定课题,省级基地向省人社厅申请承办资格,市级基地由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省人社厅申请承办资格,获得资格后制作课件,省人社厅对课件核准后统一置入学习平台。

3.置入学习平台的课件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网络课件一经使用,不再退订。

(二)关于学习成绩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学员可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三)关于电子化注册

各单位和学员要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学习平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

(四)关于学员档案

各基地要对继续教育业务和学员学习档案定期进行归档立卷,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学员学习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

(五)关于学习入口

PC端入口:http://jxjy.xidian.edu.cn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扫码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六)关于以前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1.2018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截止2019年12月31日。

2.2018年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课省厅将于2019年7月份予以安排,届时在学习平台开通补课窗口,未按时学习的人员在补课窗口进行申请并说明原因,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安排其网络在线学习或指定基地面授学习。

3.全省新增职称系列,在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做要求,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员须补齐职称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时满足后方可领取职称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组织实施好继续教育各项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制度规定,确保继续教育工作规范运行。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基地的管理。一是严格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措施,创新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规范。二是严格专业范围。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申报制度,指导各基地要严格按照认证的专业范围开展工作;三是要严把教学质量。各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参训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严禁考核制度流于形式,严禁只交费不参训,严禁培训考核不合格情况下登记学时。以实习、科研、发表论文、学术交流等其它方式参加专业科目学习的,各人事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严格学时认证管理。

(三)加强服务保障,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就近参加培训。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要利用网站、微信群、印制宣传手册等形式,对继续教育各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妥善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培训范围的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培训(我市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为宝鸡教育学院、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宝鸡市分校)。中级、初级及未定职称人员可就近参加培训。

(四)严格收费标准,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执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合理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确保我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建议浏览器设置为极速模式,按Ctrl+F5刷新页面进行下载)

1.2019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

附件1.doc

2.宝鸡市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

附件2.doc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