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haikou.gov.cn/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工作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统筹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落实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3、依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卫生许可项目进行审批、监督管理。
4、拟定并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办法;指导全民健康教育的开展、全市传染病的防治和"五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5、拟定本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制订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贯彻《母婴保健法》。
6、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和中医技术的开发引进。监督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的实施。
7、拟定本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市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8、监督全市卫生事业经费的使用。
9、拟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全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蔓延。
电话:0898-3663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