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监督所:www.csswsjd.com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4-05-05 16:31:36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www.csswsjd.com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于2002年3月成立,系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定编62人,现有在编职工58人,退休职工5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科教科、饮用水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执业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10个科室。是依照《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为:
 
(一)公共卫生监督
1、对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二)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市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负责实施市本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完成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抽检任务;负责有关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的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负责做好全市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及时掌握集中式供水单位自检、监测情况并汇总通报;督促、指导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其他
1、负责对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办公电话85573730

政工科:(办公电话85573730

法制科(投诉举报中心):(办公电话:85570477

食品安全监督科:(办公电话:85576265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办公电话:85576872

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一科:(办公电话:85572460

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二科:(办公电话:85570352

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办公电话:85582452

科教科:(办公电话:84160230

 

三、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长沙市卫生监督所(万家丽北路二段浏阳河大桥旁)

   联系电话:8557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