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3-05-30 09:12:28



泸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市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类新参加工作暂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但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2023-2024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其他培训内容还应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三、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可采取在线学习、集中培训、自主开发课程等方式进行学习。目前,西南医科大学、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两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通了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学员在电脑端注册成功并选择课程后,即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学习。

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平台电脑端学习地址:http://jxjy.swmu.edu.cn;手机端学习地址:微信搜索“西南医科大学”微信公众号,在“服务指南—继续教育网”学习,技术咨询电话:0830-3161819。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平台电脑端学习地址:http://jxjy.lzy.edu.cn;手机端学习地址:微信搜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在“自助服务—继续教育平台”学习,技术咨询电话:0830-3158273。

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以上两家在线平台学习,取得的公需科目学时,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认定;也可选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平台进行公需科目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服务指导。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传达公需科目学习平台调整相关事项,做到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各用人单位要将学习平台、注册登录、考试考核、证书管理等事项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服务和指导,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完成公需科目在线培训。

(二)做好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工作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7〕258号)规定,确定专人每年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审验,填写好《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并按规定装入个人档案。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集中学习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网络在线学习活动,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收费、乱摊派,向社会公开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收费标准等情况。继续教育机构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考试考核情况,出具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证明。

(四)抓好监督检查。为确保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将适时对全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中,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30-3107838,2739973。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