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监局
浙江省药监局网站:http://mpa.zj.gov.cn
浙江省药监局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1-88903324 88903200
监督电话:0571-88903270
办公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浙江省药监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