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镇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入口
2022镇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入口: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
2022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主要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远程教育平台,即可完成学习、考试、查阅成绩单及打印合格证明。
关于开展2022镇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现就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重点目标是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门公需科目必修课的培训考核。
必修课:2022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民法典解读及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辅导 》。
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7年至2021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任务的须及时补全相应学时。可在《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区块链人才培养》《科研管理与科研素养提升》《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建设学习读本》等课程中按年份选择课程补修。
选修课:为帮助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解决继续教育总学时不足的问题,今年将开设近50门网络选修课程,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修。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学员须在此时间内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逾期平台将关闭。
四、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即:依托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的远程教育平台,学员可登录网页注册后(具体操作流程见该网站“下载”栏目—《镇江市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核操作指南》)选择课程学习及考试。
各辖市区不具备网络培训条件的,应填写《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办班审批表》(附件1),经审核批准后可以采取面授方式组织培训。
五、考试考核
(一)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在线学习结束后(系统自动计时)即可直接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完成后个人可直接在网上查阅考试成绩,成绩不及格者可自行申请补考一次。
(二)必修课完成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计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24学时。选修课根据实际所修学时计入继续教育总学时。
(三)男55周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或女50周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培训学习,原则上可不参加考试。
(四)2022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学习考试工作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内未按要求完成公需科目规定学时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能晋升、注册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五)为检查网络培训学习效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在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结束后,适时按照一定比例抽选单位,并从被抽选单位中按参加网络学习考试总人数的5%—10%抽选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闭卷考试。各单位参考人员的考试平均成绩作为检验该单位培训效果的依据之一。平均成绩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在原规定比例基础上核减1%—2%。
六、证书管理
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证明采用电子证照方式,可直接在网上打印。
七、相关要求
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合法权益,加强组织和协调,按照要求认真实施,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网络学习技术咨询电话: 85958389
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84403807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