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网站:http://tssfj.tangshan.gov.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2-03-05 10:12:50



唐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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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司法局联系方式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 唐山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063008

公开电话:0315-2822321

公务电子邮箱:tssfjbgs@163.com

唐山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机关各处室职责

1、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2、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及网络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察督办;负责有关外事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保密、文电、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3、法治政研督察处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有关工作。

4、立法处  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以及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负责编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

5、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6、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 

7、行政复议应诉处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市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8、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市司法局法规及“放管服”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9、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10、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实施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1、律师与仲裁工作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指导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市仲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

12、公证工作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指导、监督市公证协会工作。

13、司法鉴定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负责监督检査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对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14、计财装备处  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用车辆购置审批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15、政治部(警务部)  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衔评授、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警用服装计划申报及发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6、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指导直属单位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