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司法局电话大全
无锡市惠山区司法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3598752
办公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2号楼二楼
惠山区司法局设内设机构电话:
(一)办公室 83598752
科室职能:负责全局性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计划,综合督查与工作绩效(高质量发展)考核;负责综合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信息调研,调研报告及文稿起草审核;负责牵头改革创新工作组织实施;负责文电文档、公文审核与文印,承办机要保密相关工作;承办会务、信访、政风行风建设、应急管理、行政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资产和行政事务管理及全系统装备的计划、审核和分配工作。
(二)依法治区工作科 83597000-2215
科室职能: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法治惠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各镇(街道)、区机关部门法治创建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治系列创建活动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落实中央、省市法治考核要求。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 83589055
科室职能:立案审查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区级部门、镇(街道)及区政府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代理或者参与区政府相关行政应诉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承担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备案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或者参与区政府相关行政应诉事务;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仲裁工作。
(四)法规监督科 83589055
科室职能:承办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重大行政决策、区级涉法文件、区政府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的审查工作;协助区政府信访复查复核事务;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后评估及清理工作;承办区级部门、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省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实施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管理和执法证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 83593196
科室职能: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83597000-2215
科室职能:承办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83597000-2212
科室职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83597000-2213
科室职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12348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九)政治工作科 83597000-2211
科室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同镇、街道承办各基层司法所长(副所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学习、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责任;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关工作,承办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务;负责局管理的退休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