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保局:http://www.xtrs.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和内部审计;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潭(回潭)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 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九)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政府部门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培训工作;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十一) 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侵权案件。
(十三)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