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服务常见问答
◆【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您好,请问申请2019-2020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创业就业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2020-09-17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在园区创业的人才,如人才为法人,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公司需要成立6个月以上)。如人才为股东,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公司需要成立6个月以上)及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或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在园区就业的人才,请提供与目前在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园区社保中心出具的《员工参保证明》、最近6个月《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明细》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您好,请问申请2019-2020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人才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2020-09-17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2)人才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领军人才:系统自动匹配信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高层次人才: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截图,或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可用)。
◆【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您好,请问申请2019-2020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申报对象要符合什么要求?2020-09-17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的,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学费补贴(补贴仅基于学费,不含其它费用)。
1.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
2.领军人才:园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或培育)工程、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的各级领军人才(团队),以及入选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
3.高层次人才:在园区创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您好,请问申报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程序是怎样的?2020-09-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程序
本次省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园区劳动社保局择优排序推荐,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
1.9月11日前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按申报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基本信息审核,由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排序上报至苏州市人社局。
2.苏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单位,并对推荐上报单位排序后按要求向省人社厅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3.市人社局组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您好,请问申报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是什么?2020-09-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建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您好,请问申报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基本条件是什么?2020-09-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园区内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您好,请问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的资助标准是什么?2020-08-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资助标准
“海鸥计划”采取事后补贴方式。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分为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两大类,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一)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工薪应高于5万元。工薪在5万~10万元的,按工薪的2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10万~20万元的,按工薪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20万元以上的,按工薪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工薪不是指年度工薪,也不是必须按月支付,可以累计。工薪证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您好,请问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的申报条件是什么?2020-08-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的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需要提供来苏州的凭证,如其他城市往来苏州的车票、在苏州住宿等);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您好,请问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的申报对象是什么?2020-08-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海鸥计划”是指通过打破国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坚持以用为本,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自主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的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方式。
(一)申报对象
1.外籍专家(不含港澳台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持绿卡、永居专家均可;中国国籍且长期在海外工作,需要提供在海外工作证明也可)。
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税奖励】您好,请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奖励标准是怎样的?2020-08-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2.该政策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历年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