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大学生档案管理指南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4-06-20 09:02:32



太和县大学生档案管理指南

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是负责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相关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通讯方式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由原毕业院校通过档案转递专用通道(机要或EMS)将档案转递至我单位。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278号

接收人:刘阿攀

联系电话:0558-2939039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查询方式

1、登录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开“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及网上办理”窗口链接查询,或登录太和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打开“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及网上办理”窗口链接查询;

2、拨打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电话0558-2939039查询;

3、到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8号或9号窗口现场查询。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及报到

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院校转出后通过以上方式查询档案是否已转至我单位,并在报到证的有限期内到我单位现场办理或登录链接窗口网上办理报到相关事宜。

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并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四、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出

高校毕业生因就业或升学等原因需要转出档案的,有以下几种方式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1、本人到现场办理。需要提供档案接收单位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办理。本人可以登录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及网上办理”窗口链接或登录太和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打开“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及网上办理”窗口链接上传接收单位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网上办理调档事宜。

3、本人因其他原因确实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的代理人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调档函、需调档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调档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关于档案转递方式的文件规定

1、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90号)文件规定: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2、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53号)文件规定:

流动人员原档案单位应通过机要或派专人转递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接收流动人员自带档案。

六、关于档案管理相关费用的文件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人事档案保管、查阅、转递等名目的费用。故按现行规定不再收取与个人人事档案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