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初任中级职称申报指南
初任中级职称申报指南
一、 受理对象:
在本中心实行人事档案管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呈报单位加盖公章的《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1份。(点击直接下载表格)表格需双面打印
2.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打印),如只有学位,则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4.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5.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仅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人员需要提供,如教师、律师等)从业资格证书的封面及正文都需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学位取得年限和从业资格证取得年限需符合申报条件)。
6.认定教师类职称另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和教育局开具的薄弱或农村学校支教证明。相关文件《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教职改领字〔2021〕1 号文件第九项:2021 年,城市中小学教师参评或认定中级职称,必须有 1 年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从 2022 年起,城市中小学教师参评或认定中小学中级职称,必须有 2 年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7.如审核部门对相应的年限有疑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受理)。
三、申报条件:
1.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2.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注: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等专业职称需通过考试取得,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20日受理申报材料(节假期照常休息),受理截止日期后的25个工作日后发放证书。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办理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1003室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接待大厅6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1-84420920
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办理了人事档案托管地向其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未办理人事档案托管地向所在工作单位注册地的区、县一级人社局职改办申报。
初任中级职称认定填表要求
一、个人工作小结
个人工作小结认真仔细,需从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论述本人硕士毕业之后的工作学习情况,并由本人签字。
二、认定材料内容规范
1.初任专业职称呈报表第八项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处均需单位盖章 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意见。
2.认定表格不允许留有空白,没有相关材料的地方填无。
3.申报单位需与所盖章单位一致,盖章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材料。
4.初任专业职称呈报表第六项,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需现单位盖章签字确认。
三、材料格式要求
1.不得更改表格样式,随意变更表格内容。
2.从事专业与所认定专业需一致。
3.硕士毕业后实际工作年限必须满三年。
4.表格填写内容为打印的除手写签字处以外的其他地方均由打印,若手写则全部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