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南通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入口:http://rsj.nantong.gov.cn/ntjyfw
省一体化平台上线南通市就业创业类业务政策问答
1.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就业创业证》如何申领?
失业人员在窗口申请或在“江苏智慧人社”APP上自助办理失业登记后,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将自动为其发放《就业创业证》,个人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的“就业创业证查询”模块中查询到相关信息;若需要纸质《就业创业证》的可到街道(乡镇)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打印。
2.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失业登记如何申报?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失业登记仍然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报,线上申报既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的“失业登记”模块,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入“大厅首页—我是失业人员—热门服务—失业登记”或“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进行申报;线下申报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可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同步办理。
3.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市区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享受期限如何计算?
从2021年8月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2021年8月前已经且正在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原政策补贴期限享受期满。
从2021年8月起,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2021年8月前已经且正在享受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原政策补贴期限享受期满。
4.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市区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报时间有何变化?
2021年8月起,用人单位社保补贴由原来的按季申报改为按月申报,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由原来的按年申报改为按月申报。
5.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网上申请社保补贴?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用人单位可以网上申请“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需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登录(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后,进入“单位办事”界面,选择“就业创业—就业补贴”中“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即可办理。
6.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求职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求职创业补贴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网上申请。学生需注册登陆后,进入“个人办事”界面,点击“就业创业”选择“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学校进入“单位中心”界面,点击“我的工作台--合并待办事项”进行网上初审。
7. 已申报过单位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以及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单位或个人怎样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单位或个人如需查询相关补贴办理进度,可在注册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后,进入“单位中心”或“个人中心”,点击查看“办理中”和“已办结”的业务信息,便可查询到业务的办理状态和结果。
8. 切换成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后,会不会造成系统中人员信息不全或数据异常的情况,影响业务办理?
不会。南通市人社系统的数据已经全部迁移进了省一体化信息平台,而且该平台中有全省大数据支持,业务办理将会更高效、更快捷。
9. 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没有做失业登记,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吗?
根据《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中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享受对象为: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没有进行失业登记就不能认定为失业人员,因此无法享受。
10. 什么样的对象可以享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根据《南通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的对象为:在南通市区创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在自己出资的创业主体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1. 我做了失业登记,在市区租房创业,可以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吗?
根据《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规定: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租用市区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新型孵化机构)且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也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12.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时间有何变化?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模式由原来的每半年申请一次变为即时申请,即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工作日至市区常住地社区办理补贴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补贴将定期发放至本人的省二代社保卡中,困难身份或个人就失业状态未发生变化的无须再次申请,有变化的需重新申请。
13.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有哪些?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执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门统一认证后,可视同)2年之内,且当时处于失业状态人员。
14.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分别是什么?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15. “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如何理解?
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男性最多可享受至60周岁,女性最多可享受至55周岁,无须再提供退休证。举例:某女性,由于养老缴费不足15年延长至53周岁,46岁时前来申领补贴,不用看退休时间,符合条件即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
16.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如何理解?
2021年1月起新申请享受补贴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单独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或者医疗保险补贴的,当月补贴视同已享受,算入已享受月数中。举例:
(1)医疗享受202101-202112,养老享受202101-202103,已享受月数总计12个月;
(2)医疗享受202101-202106,养老享受202103-202108,已享受月数总计8个月;
(3)医疗享受202101-202106,养老享受202107-202108,已享受月数总计8个月。
17.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有何调整?
失业保险各项待遇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18.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有何调整?
每月1-6日办结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当月开始发放,11日后办结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人员每月21日以后凭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或自助取款设备领取失业保险金。
19.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如何线上申请失业保险金?
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将地区设置为“南通”。个人登陆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20. 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失业人员停保次月起计算)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延长领取失业金,其中男性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21. 失业补助金和稳岗返还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目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刚出台,我市相关实施细则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有相关信息会第一时间发布,请关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
22. 想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请问在哪里可以报名?
请注册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大厅首页“就业创业”点击“培训报名”申报。
23. 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之后取得了证书,怎么申请培训补贴?
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可注册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并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在“个人获证奖补补贴申请(南通)”中申报补贴。也可以选择到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北人社专柜24-26号线下申报培训补贴。
24. 培训补贴对象有哪些?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且取得证书的:(1)市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转岗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2)本市户籍在市区高校学习的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本专业以外的职业技能培训);(3)市区灵活就业人员;(4)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企业职工保险的在岗职工,含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录用12个月以内的岗前培训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技能提升职工。
25. 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如何开班?
培训机构或企业经市就管部门登记后,注册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并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在“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中根据参训人员类别选择“就业技能培训”或“适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点击“开班申请”申报。也可以选择到各区就管部门线下提交开班申请。
26. 培训机构或企业如何区分“就业技能培训”、“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的参训对象是:(1)市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转岗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2)本市户籍在市区高校学习的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本专业以外的职业技能培训);(3)市区灵活就业人员。
“适岗培训”的参训对象是: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企业职工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录用12个月以内的在岗职工。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的参训对象是: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企业职工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在岗职工。
27.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职工有就业信息变动该如何查询?退工单是否可以打印?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的同时,手机APP“江苏智慧人社”也将同步上线。该软件内可自助查询“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等相关信息。根据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总体设计方案,该平台上线后将不再提供纸质的《南通市退工停保通知单》。本人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上,通过“参保变更信息查询”模块查到相关的停保退工信息。
28.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还需要单独办理录用和退工吗?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录用退工和参保停保业务进行了整合,单位在“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中直接办理员工的用工参保业务,在“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中办理退工停保业务,不再需要单独办理录用和退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