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务局网站
南宁市商务局网站:http://nnsw.nanning.gov.cn
南宁市商务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11405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5531588、5532320。
南宁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二)负责推进南宁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老旧汽车更新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职责,监督实施有关行业标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指导、协调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反垄断审查的工作。
(十)贯彻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一)制定南宁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南宁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行业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
(十三)负责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十四)承办南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