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民政局电话地址
华容县民政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华容县章华镇桥西路
联系电话:0730-4222454传真:0730-4217036邮政编码:414200
电子邮箱:414559342@qq.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华容县民政局部门电话
(一)办公室
主任:张凤元 联系电话:07304222454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文电、会务、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新闻发布、文书、档案、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宣传等工作; 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调研和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统战等工作。
(二)财务统计股
主任:万友珍 联系电话:07304211082
工作职责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 指导民政事业费管理工作, 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 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执行同级民政经费预算、决算审计; 对下属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和基本建设进行审计, 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签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监督民政内部经费决算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组织对民政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 执行同级财务审计; 指导全县民政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三)人事股
主任:刘银莲 联系电话:07304211038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 理制度,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法人年度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训、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考核、绩效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
主任:罗先林 联系电话:07304212242
工作职责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拟订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 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指导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 指导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对接工作; 负责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五)儿童福利股
主任:陈 勇 联系电话:4237105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儿童福利事业的方针政策,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 儿童保障制度, 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 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和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主任:夏燕 联系电话:07304266507
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 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 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民政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对民政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审批。
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 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 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贯彻执行全县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 指导监督敬老院建设管理; 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
(七)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
主任:孔少端 联系电话:07304230378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 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基政股
主任:陈 平 联系电话:07304212242
工作职责
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 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拟订行政区划发展战略、规划; 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命名、更名和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 按照权限审核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以及规范地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组织参与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
(九)养老服务股
主任:何 鹰 联系电话:07304208981
工作职责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 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福利院管理工作; 服务老区经济建设发展, 推进老区扶贫项目建设, 负责老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社会组织股
主任:刘 敏 联系电话:07304266507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承办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执法监督工作, 指导各类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无行业党委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