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局
徐州市旅游局网站:http://wglj.xz.gov.cn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后勤、安全、信息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三)行政审批处。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四)艺术处。拟订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专业艺术团体文艺创作和艺术研究等工作,扶持重点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五)公共服务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组织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
(六)科技教育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七)产业发展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建设;承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项目的评选、认定、申报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文创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八)资源开发处。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徐州段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九)文化旅游推广处。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文化品牌建设;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及全市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和宣传工作;推进全市优秀民族文化普及工作。
(十一)广播电视处。拟订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机构落实重大宣传任务,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电统计工作。
(十二)文物处。拟订全市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物保护单位及重点文物发掘、保护、维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管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指导文物单位科研及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和征集工作;协调全市重要文物的国内外展览;承担汉文化的研究与传承工作;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市场管理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的行业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
(十四)财务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与监督、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人事处。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徐州市文旅局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电话:0516-83682001,传真:0516-83682000。邮编: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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