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旅游局
烟台市旅游局网站:http://whlyj.yantai.gov.cn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莱山区府后路10号
邮政编码:264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226152
传 真:0535-6216477
烟台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文化、旅游、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重大工程。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胶东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烟台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