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www.szjzz.gov.cn
2015年6月1日起,非深户籍人员符合在我市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条件,可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市民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www.szjzz.gov.cn/p)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