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新冠疫苗预防接种电话地址
酒泉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免疫屏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民接种,应种尽种”的原则,分阶段对符合条件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我市确定99家预防接种门诊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新冠病毒疫苗有序接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一)2021年6月底前接种的人群
1.边境县(肃北县)、口岸地区(敦煌市)的18岁以上所有人群;
2.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3.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
4.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移民、应急、邮政快递、精神卫生福利、救助管理、市场及监管、新闻媒体等人群;
5.在本辖区居住的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
(二)2021年7月开始接种的人群
1.适宜接种的老年人;
2.18岁以上的城乡居民。
二、接种剂次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接种2针次,2针间隔2—4周。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1针次。
三、接种时间
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
四、接种注意事项
(一)孕妇,既往有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发热,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等人员不适宜接种。
(二)预约接种。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等职业人群由所在行业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联系当地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接种时段、接种地点。城乡居民应由社区或村委会联系辖区接种单位确定接种时段。也可通过“健康甘肃APP”“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等平台,通过线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预约接种。
(三)身份核实。受种者接种时需现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
(四)接种时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签署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五)接种后,须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接种点。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响应号召,大力配合和支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同时,要继续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