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入口:http://www.icme.cqwsjsw.com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0-03-14 08:26:08



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入口:http://www.icme.cqwsjs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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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常见继教问题答复一览

问题:现在是以哪一个平台为准?是“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还是“科教管理平台”?

回复:从2016年起我市已启用“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授予学分、达标计算均以“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为唯一标准,原“科教管理平台”已不具备管理功能。


问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回复:1、参加面授会议获取电子学分(国家公布的国家级项目、重庆公布的市级项目、各区组织的区县级项目、单位组织的院内自管项目)。

2、在我市批准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通过网络授课进行学习。

好医网联系电话:13883389153,华医网联系电话:15334562522

 

问题:没有注册单位的人员如何判定是否考核合格?

回复:个体医生及社会人员2015年1月1日之前每年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0学分,其中,市级项目学分(Ⅰ类、Ⅱ类)不低于10学分,其它学分10学分。2015年1月1日之后依据“渝卫科教发〔2014〕78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如老师暂时无所在单位,可每年完成相应规定学分,后医师注册关系变更至新的单位再提交学分审验


问题:如何补录之前年度的学分?

回复: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学分仍保留在原华医网科教平台,需要录入历史学分需要当地区县卫计委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您的情况是否属实,再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录入和核实工作等后续工作,请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办理。

2016年及以后年度的学分保存在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录入和核实工作等后续工作。
 

问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渝人社发(2017)67号文件提到“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者,按初级30学时、中级40学时、高级50学时认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按每个模块15学时认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这个可以算学分吗?

回复:尚未收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职称考试中计算机、英文考试成绩认定学分”的相关通知,目前无法记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宗旨在于: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专业实践、知识更新和科研学术发展三方面的继续医学教育,何种活动计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均在渝卫办科教发﹝2014﹞78号文件中进行明确规定,如有不明可与贵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问题:远程教育学分学习后无法在“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到。

回复:多半由于学习网站注册信息姓名和身份证与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不一致造成的,这需要您核实哪边出错并联系相应网站老师进行更正处理

好医网联系电话:13883389153  华医网联系电话:15334562522


问题:远程教育学分为何有限制,具体限制是多少?

回复:按照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完成每年不低于25学分的学习任务,超出的学分不逾年累计;(三)按照与所在单位的约定,个人与单位共同承担继续教育费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集中培训、高级研修班、技能实践培训、参加网上培训、卫星远程培训、广播电视等现代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等。其参与的科研、发表的论文、综述、译文、撰写的著作、科技成果奖、考查报告、进修等都可转化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学分渠道众多。

原卫生部印发《关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来丰富教学形式、缓解基层工学矛盾。卫生技术人员因工作繁忙不能通过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根据学分取得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国家认可、省区市批准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学习网上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程获得相应学分。为鼓励和平衡各类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我委于201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各种形式都有一定限制,以便鼓励大家多渠道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多种项目形式同步发展。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取的学分限制条件如下: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认可10分,二级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认可15分,初级职称认可20分。谢谢老师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履行义务。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切实给大家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


问题:继教学分未达标对我有什么影响?
 回复:按照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完成每年不低于25学分的学习任务,超出的学分不逾年累计;(三)按照与所在单位的约定,个人与单位共同承担继续教育费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集中培训、高级研修班、技能实践培训、参加网上培训、卫星远程培训、广播电视等现代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等。其参与的科研、发表的论文、综述、译文、撰写的著作、科技成果奖、考查报告、进修等都可转化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学分渠道众多。
 按相关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学分并经考核合格,作为年终考评、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和承担医学科研项目的必备材料之一,如有中断情况,需重新累积计分周期,待满足相应要求年限方可进行上述申报。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或者人事部门,他们都能给您正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