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电话大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部门电话地址及职责
办公室
电 话:6991838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25
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电 话:6990877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27
调研信息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电 话:6991156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15
规划综合科(挂基金监管科牌子)
职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数据的规划统计、综合分析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依法监督相关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电 话:6991329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32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和考试政策规定。负责中级和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承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查、申报和审批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电 话:6991985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C406
工资福利处
职责: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等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
电 话:6991155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5037
劳动监察处
职责:指导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处理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信访、维护稳定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电 话:8221190
办公地址:泰安市报业大厦15楼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牌子)
职责:拟订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实施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和监督落实失业人员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电 话:6991256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503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电 话:6991182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5053
职业能力建设科
(挂人才开发办公室牌子)
职责:组织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电 话:6991217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26
劳动关系科
职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企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收入宏观调控和支持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市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和监管市属(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订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电 话:6998136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9037
养老保险科
职责: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建立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落实。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电 话:6991809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19
工伤保险科
职责:拟订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医疗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和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工伤定点治疗及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职工工伤停工治疗的待遇政策及标准;组织拟订劳动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按项目征缴工伤保险费政策并组织实施。
电 话:6991419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C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