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保局
青岛市医保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主要提供青岛市医疗保障查询、医保查询、医保结算、医保报销等综合医疗保障信息。
青岛市医保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85770358
投诉电话85770609
邮政编码266071
传真号码85770203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青岛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市级统筹机制。
三、组织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大病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目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研究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承办中央以及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八、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政策以及支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制定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参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承担医疗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医疗保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医疗保障领域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