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热点问题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答: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商品房不能满足购房需求时,可同时申请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热点问题2
申请组合贷款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受理条件为:①借款申请人为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②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并且所购住房的开发企业与中心、商业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合作协议书》;③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④家庭在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没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⑤借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⑥同意贷款以所购房作抵押;⑦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热点问题3
外地缴存职工在衡阳购房能申请组合贷款吗?
答:不能。组合贷款申请借款人为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热点问题4
购买二手房能申请组合贷款吗?
答:不能。组合贷款适用于衡阳市缴存职工在购买开发企业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合作协议书》项目的商品房。
热点问题5
组合贷款最高能贷款多少?
答: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为总房款80%、二套房为总房款70%,其中住房公积金目前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
热点问题6
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是执行同一利率吗?
答:不一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同档次商业银行利率。
热点问题7
组合贷款提供所购住房抵押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抵押物吗?
答:不需要。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用同一套所购商品房作抵押,公积金中心为预告抵押登记、抵押首次登记的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商业银行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
热点问题8
组合贷款是同一天放款吗?
答:不一定。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分别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按照各自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