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社厅电话大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省信合大厦)
贵州省人社厅内设部门职责及电话大全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300
(二)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55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主要职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305
(四)财务处
主要职责: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42
(五)就业促进处
主要职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联系电话:0851-85837273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主要职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联系电话:0851-85837329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主要职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联系电话:0851-85837311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联系电话:0851-85837326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主要职责: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人员聘用、交流、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回避、申诉、统计、人事监督、人事争议处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0851-85837282;事业单位岗位管理0851-85837283
(十)农民工工作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联系电话:0851-85837315
(十一)劳动关系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88
(十二)工资福利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93
(十三)养老保险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联系电话:0851-85837336
(十四)失业保险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联系电话:0851-85837267
(十五)工伤保险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标准。
联系电话:0851-85837261
(十六)农村社会保险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联系电话:0851-85837269
(十七)资金基金监督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65
(十八)调解仲裁管理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99
(十九)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联系电话:0851-85837343
(二十)劳动监察局
主要职责: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851-86812698;投诉电话:86753389
(二十一)人事处
主要职责: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837236
(二十二)奖励表彰处
主要职责:承担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联系电话:0851-86837320
(二十三)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5837256
(二十四)离退休干部处
主要职责: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851-8682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