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医保局
遵义市医保局网站:http://ylbzj.zunyi.gov.cn
遵义市医保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2号楼5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7616810
传真号码:0851-27616811
电子邮箱:zysylbzjbgs@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
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制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
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