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大全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155号银港大厦(原农行大楼)
咨询电话:0577-88060223,传真:0577-88060223,电子邮箱: gs@lucheng.gov.cn,邮政编码:325000
工作时间:夏季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电话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克;联系电话:8806022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会务、后勤保障、罚没物资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预决算、会计核算、审计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政府采购及装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人:林晓明:联系电话:88060230。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职称、考核、培训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组织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局评先评优、伤残抚恤等工作。
(三)综合宣传科。负责人:邹玉燕:联系电话:88060235。负责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政策、课题研究与综合分析。
(四)督查考绩科。负责人:周建:联系电话:88060238。承担全局督查、绩效考核和综合创建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拟订考绩实施方案、考绩办法及相关措施。督促、指导考核任务落实。督促业务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牵头组织综合性创建工作。
(五)法规科。负责人:项炳康:联系电话:88060255。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落实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管理本局公职律师。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缪红艳;联系电话:88060268。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挂广告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人:郑祥益;联系电话:88060270。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承担区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工作。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八)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陈芳;联系电话:88060279。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相关质量事故调查,牵头协调质量监管综合性事务的落实。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后处理、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标准计量与合格评定科。负责人:黄若佩;联系电话:88060282。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
(十)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人:李杰;联系电话:88060286。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辖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牵头协调食品综合性事务的落实,指导街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李武俊;联系电话:88060290。拟订生产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和指导生产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分析生产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措施。协助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程智建;联系电话:88060303。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并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相关工作。拟订和指导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孙斌;联系电话:88060309。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修理、维保,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挂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人:陈朝禹;联系电话:88060312。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配合由上级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周路路;联系电话:88060323。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知识产权纠纷,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牵头协调知识产权综合性事务的落实。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人:饶爱华;联系电话:88060257。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直属机构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负责人:周坚诚;联系电话:88060372。负责依法查处全区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接受上级局委托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指导、协调派出机构查处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和案件移送工作,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分局。负责人:全健;联系电话:56588362。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企业登记注册、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承担食品、计量审批登记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审批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指导、协调、监督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方面的综合协调。
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负责人:郑勐;联系电话:88060328。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纠纷调解。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分流、转办、督办以及相关反馈与答复。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鹿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4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林斌;联系电话:88060336。组织实施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快速检测,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实施区级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承接其它相关检测活动。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人:王华;联系电话:88060339。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电子取证工作。负责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6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负责人:董建清;联系电话:88060353。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和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传销工作。承担并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鹿城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区公平竞争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办公室牌子)。负责人:周晨虎;联系电话:88060259。承担区委“两新”工委交办的非公党建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小微企业成长政策,承担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督查考核,开展小微企业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营造小微企业高质量的发展环境。承担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