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珠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珠海)入口:http://ssgs.zhuhai.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珠海)常见问答
商事主体类
1.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方式是什么?
答:商事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珠海)进行简易注销填报,网站地址为http://ssgs.zhuhai.gov.cn
2.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答:商事主体发布简易注销内容包括主体基本信息(系统自动获取)、公告期(系统自动获取)、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内容,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按照系统下载模板进行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与相关人员签名等。
3.如何查询企业简易注销的公告信息?
答:商事登记主体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后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4.易注册无纸化业务操作流程
答: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5.易注册变更业务操作手册
答: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6.登录珠海市商事主体“一照一码”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系统——珠海易注册,企业在易注册注册公司时有问题想咨询,找不到易注册的技术支持电话
答:珠海易注册的技术电话:0756-2622211
7.企业注册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商事平台还没有企业信息
答:先查看珠海公示系统是否有公司信息,如果珠海网有,国家网没有。需要联系技术推送到国家网,大约2-3个工作日。
8.公司为何做不了简易注销
答:有过行政处罚的公司都填不了简易注销,只能办理一般注销程序。
9.经营范围未在公示网显示
答:查看自己是否备案了经营范围,可在多证合一中备案,变更。变更审核是窗口审核。审核完如果还未显示,可联系多报合一网页下方联系方式中找到相关技术支持人员电话。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哪里办理?
答:我局推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您可通过PC端登录“珠海易注册”(https://www.yizhuce.gov.cn)或使用“珠海市‘银政通’智能服务一体机”等方式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申报和开业登记,不需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11.珠海企业想迁往市外,进行企业迁出登记,要怎么操作?
答: ①企业到新地址所属工商部门办理同意迁入,工商部门核准通过后会出一份《同意迁入通知书》;
②企业带上《同意迁入通知书》,到原地址工商部门办理同意迁出;
③收到迁出通知后,再到新地址的工商部门办理名称、地址变更手续。
12.注册资本分阶段投入变更登记实收资本的有关问题
问:我想咨询注册资本分阶段投入变更登记实收资本的有关问题。我司注册资本3000万,现已投入1000万,已验资,因业务需要,需资工商登记部门将实收资本由0变更为1000万,其它事项不变,需修改公司章程吗?
答: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商事登记机关只登记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或者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登记公司的实收资本和股东(发起人)所占公司股份的份额。故您若要申请备案实收资本,只能通过修改章程并备案新章程的方式实现。
13.几年前注册一个公司,一直没经营也没管它,发现被吊销了,是什么原因?这个公司反正也不经营了,如果不管它,会有什么影响?
答:依据原《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2016〕97号)的规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并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其他有明确证据证明企业成立后6个月未经营或者已自行停业6个月的。都列入清吊范围。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是终止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但企业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3年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珠海市各级商事登记机关预约咨询电话一览表
答:详见链接
信用监管类
1.珠海市多报合一年报系统操作说明
答: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2.多报合一年报系统从哪里进入的?找不到多报合一年报系统的入口?
答:第一入口:
从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sgs.zhuhai.gov.cn/)首页的多报合一年报系统进入。
第二入口:
从珠海商事自助服务系统(http://218.104.198.158:8088/ssdj/ZZFW/Login.aspx)的登录窗口右边的通知公告栏第三条点击进入。
3.珠海海关管理企业从哪里提交年报?
答:珠海市各商事主体(含海关管理企业)通过登录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sgs.zhuhai.gov.cn/),点击珠海市“多报合一”年报系统图标,申报“多报合一”年报。
4.多报合一年报填写时间
答:海关,外商,特种设备1-6月,其他内资公司满周年内2个月填写。
5.企业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现数据显示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现数据显示错误该如何处理?首先企业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广东)http://gsxt.gdgs.gov.cn/查看数据是否正常显示,如果数据正常显示说明由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输数据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正常的,问题出现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传输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这条线路上,建议企业联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页下方联系方式中找到相关技术支持人员电话)。
6.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的企业数据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企业先确认最后办理的一笔业务是否已领证的状态(咨询最后一笔办理业务的窗口),当业务变成已领证状态之后系统会自动触发推送功能将最新的企业信息推送到网站平台上面,网站因为数据登记流程需要经过一天的时间扭转更新,企业可通过添加QQ群:669111795 咨询或反馈错误信息给网站相关工程师进行处理。
7.迁入企业没有年报
答:除广东(广州,深圳)其他地区填了年报是可以同步的。其他省份的年报同步不了,需要登录多报合一补填年报。再报几年的。
8.登录多报合一年报系统,显示统一码/注册号不存在
答:看下是否办理了迁出业务,迁出企业在业务没处理完之前都是登录不了系统的。
9.多报合一年报填了多久在公示网显示
答:珠海网一个工作日,国家网大约2-3个工作日。
10.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后可以修改吗?
答:年度报告修改只能在正常的申报期内才能修改,逾期申报提交不可以再进行修改。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在1月1日至6月30日都可修改当前申报的年报信息。
11.商事主体在哪个平台提交年度报告?
答:商事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珠海)进行年度报告填报,网站地址为http://ssgs.zhuhai.gov.cn
12.商事主体应在什么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呢?
答:商事主体提交上一年度报告时间为每年的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提交上一年度报告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13.珠海市多报合一年报系统操作说明
答: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14.珠海市企业年度报告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答:详见链接
15.如何下载公司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牌匾
问:珠海市高新区监督管理局如何下载公司的守合同重信用的证书或牌匾。或者是如何获得?
答:获得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如果需要制作牌匾、证书,可以自行联系以下公司:1、广州金海公司,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726763888。2、广州翰昌公司,联系人:侯小姐,电话18620007988。牌匾由制作公司直接寄送,证书则由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加盖公章后通知企业到相关的区市场监管局领取。
16.企业由于经营的问题被列入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对个人和企业经营有什么影响?
答:开展联合惩戒是事后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17.年报系统填写内容操作指引
答:详见链接
18.年报数据填写错误,是否对商事主体有影响?
答:《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商事主体通过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后,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三十七条规定:“商事主体应当对其提交年度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规定:“商事主体在每年提交年度报告的期限内,可通过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对本年应当提交且已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修正,修正内容和理由在年度报告中列明并公示。超过期限的,商事主体不得再对其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修改。”
19.逾期提交年报的商事主体,提交后是否会有影响?
答:商事主体逾期未提交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未提交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登录“珠海市多报合一年报系统补提交逾期提交的年度报告,补提交后商事主体应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接受罚款。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但是其曾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将会保留,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20.是否所有行业、企业都进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有投诉举报你们怎么处理?
答:“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度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我们前面讲到“无事不扰”,是针对守法者的,对于投诉较多,群众反映较大,关系到社会稳定、食品安全等特殊领域,将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对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的提高检查概率,提高监管的精确性。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将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1.现在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什么意义?
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有别于传统的巡查监管。具体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义重大,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和普遍方式,在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监管效能,适应改革形势;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将双随机抽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的“紧箍咒”,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实现由企业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没有纳入随机抽查范围或发生异常情况,不得随意检查企业,有利于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2.如何进行年报?
答:年报是商事主体应当通过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根据《珠海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商事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每年的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也就是滚动年报。当年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自下一年起提交年度报告。成立周年之日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记载的成立日期进行计算。这里要提醒一下海关管理企业还是采取固定年报,这里讲的海关管理企业是指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可以登录珠海市“多报合一”年报系统按操作指引填报,网址为http://ssgs.zhuhai.gov.cn/。
23.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3月31日为企业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因疫情原因暂不需要提交纸制材料,请企业关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24.发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问题,可以投诉吗?
答:可以的。社会公众可通过守重公示平台对公示企业在合同签约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
25.我是个体户,可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吗?
答:可以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参加公示活动的,参照本规则执行。
26.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要收费吗?
答:不收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和证书是企业已在守重公示平台公示的证明,其样式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公示企业自愿选择是否制作牌匾、证书。公示企业申请制作的,须在正式公示后方可制作,相关费用由企业直接向牌匾制作企业支付。
27.企业到哪里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答:企业可登录“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申请网址:http://amr.gd.gov.cn/sz
28.发现有企业冒充“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以投诉吗?
答: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对于冒充公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社会公众可以向监督机关投诉举报。监督机关核实并依法处理,该企业终身不得参加公示活动。
29.申请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现在不想参加公示了,可以申请撤回吗?
答:可以撤回。公示企业可自愿申请撤回公示。公示企业申请撤回公示的,应向监督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监督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撤回申请书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撤回公示通知书》,并在守重公示平台中撤回该企业公示信息,回收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被撤销公示或申请撤回公示的企业,不得再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义对外从事各类宣传活动;主动申请撤回公示的企业,其公示证明失效,两年内不得参加公示活动。
30.“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示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
31.“守合同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一年几次?
答:一年一次。
32.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一)《XXX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在“守重公示系统”上填写;
(二)《XXX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企业盖章扫描后上传“守重公示系统”;
(三)《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
33.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及 未被列入“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 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4.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3月31日为企业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因疫情原因暂不需要提交纸制材料,请企业关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3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的“合同”是指什么合同?
答:“合同”是指企业的经营合同,不包括企业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36.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受理、咨询单位、地址、电话分别是什么?
答: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地址: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907房,电话:2622337
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管理室,地址:人民西路663号汇盈中心1718室,电话:2265921
斗门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路50号203室,电话:2783122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与市场管理室,地址: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口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02室,电话:3930366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办公室,地址:高新区金峰中路198号102室,电话:3389010
37.订金与定金
答: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买卖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商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简单点说,“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因此,卖方没有违约,反悔的是你(买方),钱虽然可以退,最好还是好好跟对方协商。
注意,如果是定金则不可以退,“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