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局网站:www.hljaic.gov.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4-11-06 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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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0451-84572619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卫、保密、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处,0451-84650713
 
  负责全系统的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对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行使双重管理职责。负责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和外事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0451-84572649
 
  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系统会计核算;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和预算计划执行、监督、管理;负责预算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核、上报;负责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票据管理、证照监制发放和财务统计工作。
 
  (四)法制处,0451-84655029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编纂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系统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系统法制宣传培训;指导系统开展法制建设工作。
 
  (五)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与其合署办公,挂12315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牌子),0451-84651314、84572635、86812315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并指导查处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承担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监督管理直销、禁止传销执法工作。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和12315行政执法指挥网络平台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统计分析投诉举报信息,发布消费预警信息,进行消费提示;配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大案要案。指导系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行政执法指挥工作。
 
  (六)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处),0451-84572609、84572623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企业登记注册行为;查处违反登记事项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统计、分析和公开工作;指导系统开展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违法行为,指导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系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0451-84651411
 
  拟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八)商标监督管理处,0451-8465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