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有什么区别?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形式,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虽然廉租房也是面向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是根据《盐田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廉租房申请必须具备“享受区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即申请人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低保边缘救助证。
(二)为什么盐田区没有针对我们这些普通市民的公租房?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委托相关事业单位具体实施。因此,目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由全市统一安排。
(三)公租房配租的建筑面积怎么界定?
配租人数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配租建筑面积的标准为:①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②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③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独生子女死亡且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可以按照其失独前的家庭人口数确定配租建筑面积。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的网址是多少?申请后多久能有房子住?
目前,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申请与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日常轮候申请系统已合二为一,申请人可以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http://bzflh.szjs.gov.cn)进行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将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册。市主管部门发布认租公共租赁住房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可以依据自身的需求认租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