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科技局网站:http://kjj.xining.gov.cn
2001年西宁市政府办公厅宁政办[2001]227号文,西宁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西宁市科技局。2013年西宁市编办宁编办发[2013]45号文,在我局综合处挂知识产权处牌子。2015年西宁市政府办公厅宁政办[2015]216号文,设定人员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单位领导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西宁科技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科学技术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建议;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
(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
(五)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
(六)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措施;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与管理,加强科技资源共享。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引进和技术发展项目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评价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九)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出科学事业费、科技研发与应用经费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监测工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十一)组织实施农村牧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组织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工作。
(十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和各类科技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知识产权的服务、管理和保护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