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焦作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9〕1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要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加强指导,将活动作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焦作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焦作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3.焦作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各县(市)区晒课数量表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焦作市教育局
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9〕150号)精神和我市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情况,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一师一课”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参加评选,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广大教师利用平台观摩学习,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三、活动内容
包括网上晒课与评选优课。
(一)组织网上晒课
我市“一师一课”活动仍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设立的专题页面,完成实名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焦作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用户可通过“焦作市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直接访问)。已经实名注册的教师不需再次注册,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晒课。学科指导组在教师“晒课”前开展线下研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部优、省优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视频推荐使用mp4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0.5-1Mpbs,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近一年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上传时间
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2019年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4-6年级:2019年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高中: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网上“晒课”活动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市教育局将通过“焦作市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公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网上“晒课”统计数据。
(二)评选优课
1.各县(市)区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禁滥评优、乱发证。
2.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推荐汇总表必须加盖局监察部门公章。
3.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课例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各县(市)区评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6日。
4.各单位要确保课例质量,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能推荐1堂优课(晒课数量不限)。
5.全市的中原名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以及部级、省级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人员必须参加晒课,积极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凡是参加市级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的教师,须有参加晒课的经历;参加市级实验优质课评比的教师,鼓励参加晒课。
6.通过开展“一师一课”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县(市)区晒课数量不得低于附件3所要求数量;市直各学校50岁以下教师全部参加晒课。
7.各县(市)区按参加“晒课”节数的适当比例评出县级“优课”,并按“晒课”节数的30%比例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各县(市)区可对特殊教育、综合实践课程、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等内容适当予以倾斜;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上报的“优课”进行评审,按30%的比例评选出市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课”评选。
8.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积极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观摩、研讨,推荐至市级的优课观摩点评数量不少于30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牵头,高等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师资培训科、市电化教育中心、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市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中心。高等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市电化教育中心具体实施,并负责活动的平台、资源等相关条件支撑和保障,统一管理我市各级管理员账号的分配和使用,为学校和教师“晒课”、创建“优课”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协助教育局和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制订有关“优课”标准,参与活动指导和评审工作;师训科和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对参与本活动的教师进行必要培训,指导教师制作上报课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优课”评审,师训科负责审核教育培训课时,并且发相应证书,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抓住本次活动机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质和水平;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机制;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培训、录课、评审等),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制度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效实施。
(四)绩效保障。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教师,所“晒课”课件和名单均要在教师所在学校备案,获得“优课”的教师要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市级“优课”的教师获得可认定获得省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年)教育培训30学时,获得省级“优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年)教育培训50学时,获得部级“优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教育培训80学时。对评定为市级的“优课”,颁发焦作市教育局优质课证书。对获得教育部、省级和市级“优课”的教师,各单位应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年度教师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市教育局还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给予表彰。
五、应用推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深入资源应用和推广,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要加大培训力度,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同时开展精品优课展示,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鼓励师范院校利用优课开展案例教学。
六、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活动联系表电子版(见附件2)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dianjiaogyy@163.com。“晒课”活动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上传。县级“优课”评选在2019年9月6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活动联系
(一)市教育局高等教育科
联系人:祁燕 联系电话:2992819
(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王晓晖 联系电话:2992821
(三)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联系人:薛河生 联系电话:2992861
(四)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许秋云 联系电话: 2992870
(五)市电化教育中心
联系人:郭媛媛 联系电话:2992908
教育部“一师一课”活动客服
联系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客服邮箱:1s1k@moe.edu.cn
微信二维码
附件2:
焦作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县(市)区、市直学校
负责部门、组成部门名称
行政部门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负责人
联系人
组织部门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负责人
联系人
管理员
注: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发送至:dianjiaogyy@163.com
附件3:
焦作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各县(市)区晒课数量表
县(市)区 数量
解放区 180
中站区 100
马村区 120
山阳区 13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60
修武县 270
博爱县 340
武陟县 640
温 县 370
沁阳市 420
孟州市 240
注:以上数量为各县(市)区最低晒课数量要求,鼓励教
师全员参与,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