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gjs.gov.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7-11-28 1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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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公用事业、装饰装修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方面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规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全市城乡规划、园林建设管理工作。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市场并负责黄冈市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格)认证、年检工作;负责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民用建筑的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并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勘察设计、抗震设防、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中介组织开拓外埠建设市场;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协调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三)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推进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性措施、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拟订基础设施项目、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供水、环卫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工作的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供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市区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县(市)城区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城区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指导县(市)城区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燃气、供热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和小城镇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旅游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执法稽查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执法稽查工作;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监督检查。
(六)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实施;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制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对外经济合作。
(八)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351305(办公室) 8367366(信息中心) 8390021(行政服务中心)